□记者韩景玮 实习生乔小广
本报讯“当一介草民与政府部门对簿公堂时,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正渐行渐近!”记者昨日从省高院获悉,从即日起,全省法院开展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,以打破地方保护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化解“民告官”难题。
这次开展的全省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,起源于信阳中院的司法探索。2013年下半年,信阳市中院为破解行政案件的“三难”问题,率先在4个基层法院试点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。今年3月,他们又把这项工作推广到全市的10个基层法院,取得良好效果。
“试点前,很多人可能担心不公正。试点后,行政诉讼案件明显出现了变化。”一是审理案件的过程中,受到外部的干扰明显减少;二是作为被告,行政机关应诉的积极性明显增加了。省高院行政庭庭长宋炉安介绍,行政案件俗称“民告官”,这次开展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根本目的,就是要解决行政干预问题,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、审判难、执行难的问题。
异地法院审理,这让很多人没有了顾虑。信阳市中院的这一司法创新得到省高院的大力支持,并决定在全省推广他们的做法。据悉,信阳市中院根据面积相连、人文风俗相通、交通便利的原则,建立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机制,防止增加当事人诉累。民间与政府的纠纷,通过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来解决。“民告官其实不可怕,应当把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打造成解决纠纷的主渠道。”专家认为:民告官异地审理,有利于进一步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、统一司法标准、促进司法公正,回应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,推进法治政府建设。
(原标题:“民告官”案以后要异地审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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